close

  過半海域面積水質處烤肉於劣四類
  審計報告顯示,深圳近岸海域海水總體狀況是西劣東優,西部珠江口、深圳灣的海水水質經多買屋年治理整治,僅能夠維持劣四類,占深圳海域面積的57.6%,磷酸鹽超四類海水水質標準1倍以上。東部公共海域的海面固體垃圾清理缺乏制度保障,至今無人清理。
  應對海面溢油、化學品泄漏等惡性突發事件能力不足。一艘油輪油艙破損的最大溢油量可達1000噸,最可能的溢油量為200噸,有巢氏房屋但目前深圳的海域油污清除控制能力僅為50噸左右。“《深圳市“十二五”應急能力建設規劃》明確在深圳設置國家溢油應急設備庫,建成後具備一次性1000噸溢油清除能力,但尚未開工建設。”陳倩雯說。同時,海事等部門對危險化學品只有初級的檢測設備和防護裝備。
  此外,長灘島報告指出,深圳作為濱海城市,偏重於陸地開發,沒有建立中長期的戰略規劃統籌海洋資源的保護利用,中短期的功能區劃也未能有序推出,沒有及時修編“十二五”時期的《深圳市海洋功能區劃》。由於缺乏整體規劃,造成海域使用以項目為依托,零星用海、不成系統。如深圳東部海域沙灘約56個,只有7個按使用項目取得海域使用證,其他的均缺乏整體開發規劃。
  4萬餘畝農西服田過半未簽租賃合同
  審計報告顯示,市屬蔬菜基地由原來的12003畝減少到現在的3810畝,市農業主管部門一直未按照市政府要求制定市屬蔬菜基地使用、經營和地租管理辦法,也未與經營管理單位簽訂租賃管理協議。
  同時,城市化國有農業用地管理不到位。寶安區這一用地為24229畝,其中14591畝承包經營期滿後未再進行發包,其他土地也未採取承包經營管理。光明新區該用地為39720畝,除18395畝農業用地屬於基本農田改造範圍之內、暫不發包經營外,其他全部未採用承包經營方式管理,全部由原業主繼續耕種,未收取費用。
  此外,基本農田管理不到位,深圳基本農田改造已基本完成並於2013年9月經過廣東省有關部門驗收,基本農田改造面積共43264畝。但是,至今未出台基本農田保護區管理辦法和基本農田承包管理辦法。由於缺乏依據,基本農田無法及時確定承包經營單位和明確管理責任。至2013年8月,56%的農田雖然確定了承包經營單位但未簽訂租賃合同,21%的農田還未確定承包經營單位,16%的農田只簽署了臨時租賃合同。
  全市水源應急只夠維持1個月
  報告顯示,深圳現有水庫水源應急儲備能力不足。2010年至2012年,全市全年城市供水量約20億立方米,水庫應急儲備庫容1.7億立方米,總體水源應急時間約1個月,低於《深圳市應急備用水源保障規劃》提出的3個月用水目標。同時,部分水庫飲用水源保護區存在污染隱患。
  “如西麗水庫等部分水庫因歷史遺留問題等,一級水源保護區存在未移交土地,水庫未實現全面封閉式管理;全市正在建設或規劃建設的12座餘泥渣土受納場中,有7座對水庫飲用水源地有影響,其中:龍華部九窩餘泥渣土受納場二期工程將占用長嶺皮水庫擴建後水源保護區和部分集雨流域,寶安、南山寶石受納場位於鐵崗水庫二級水源保護區內。”
  此外,各水庫運行維護的同類業務支出缺乏統一標準,差異明顯。如大壩白蟻防治支出,梅林水庫平均每米151元,茜坑水庫537元;大壩位移觀測業務支出,赤坳水庫平均每次4.75萬元,西麗水庫13.89萬元;外聘保安人員,梅林水庫每年人均3.42萬元,西麗水庫2.51萬元。
  部分工業污染源監測設備長期故障
  審計發現,全市12條重點監管河流僅建設6個河流水質自動監測子站,監測點位不夠;大氣自動監測子站雖然已基本覆蓋了環境空氣質量評價城市點,但對污染監控點、路邊交通點和環境空氣質量評價區域點覆蓋不到位。市機動車排污監督管理辦公室機動車尾氣激光遙感監測數據也只用於告知、提醒及督促不達標車主及時對車輛維護保養,也未用於對尾氣超標車輛行政處罰。
  審計還發現,2010—2013年,部分工業污染源在線監測設備處於長期故障狀態,工業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存在部分數據長時間上傳中斷、數據獃滯(數據無變化)、系統間數據傳輸不及時(遲滯傳輸時間長達8個月以上)等影響環境執法效率的問題,個別重金屬排放企業超標排放行為未能及時處理。
  “截至2013年6月底,市管的164家重金屬排放企業中,排污因子中含有六價鉻的企業有43家,僅有8家企業安裝了六價鉻的重金屬分析儀;排污因子中含鎳的企業有120家,僅有12家企業安裝了鎳的重金屬分析儀。”
  危險廢物處理站與居民區僅隔100餘米
  審計報告此次還評估了市危險廢物處理站存在環境安全風險隱患。市危險廢物處理站成立於1988年4月,主要從事工業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綜合利用以及環境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等業務,接收和處理《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除放射性廢物和爆炸性廢物外的所有33大類危險廢物。建站初期接收廢物量400噸/年,到去年共服務1000多戶廠家,接收廢物量已達到23萬噸/年。
  但市危險廢物處理站地處福田區下梅林龍尾路北端,場界與福田中心區唯一的一級水源保護區梅林水庫匯水區僅隔100多米。“我們發現,相關的環評報告和該單位編製的應急預案對場界距離的風險提示不足。由於市危險廢物處理站離飲用水源保護區和居民區過近,並易受地質、山洪等自然災害侵害,尤其是該單位的《突發環境安全事件應急預案》沒有針對自然災害造成危險廢物泄漏提出具體有效的應急措施,隨著危險廢物處理產能的擴大,對梅林水庫及附近居民構成較大隱患。”市審計局強調,須儘早籌劃將處理危險廢物的生產工序部分或全部搬遷他址。
  部分區前端垃圾分類後端合併填埋
  城市生活垃圾減量分類示範點創建工作進度緩慢,分類垃圾處理能力不足。去年2月,市城管局正式啟動500個垃圾減量分類示範單位(小區)的創建,要求市本級啟動50個示範點,各區(新區)啟動450個示範點。但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實際啟動304個,占比61%。
  審計發現,分類垃圾處理能力不足、分類準確率不高,制約垃圾減量分類的進一步推廣。目前各區餐廚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進度不一,除福田、南山和鹽田外,全市其他示範單位(小區)日產生廚餘垃圾110噸,日處理能力為49噸,部分區出現前端分類,後端合併填埋、焚燒。據統計,在已開展垃圾分類的251個示範小區中,垃圾實行再次分選的小區占80%,垃圾分類準確率不高。由於缺乏有效的協調機制,深圳城市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處理的責任主體尚未明確,分類出的有害垃圾大部分未能得到有效收運和無害化處理。  (原標題:審計問題)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k44lkylf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